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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

发布时间:2015/10/30    编辑:admin

       为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东胜结合实际,加大政策支持,保证各项工程按期有效完成。

在危房改造方面,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般农户,实施新建的每户补助2.15万元。鉴定为C级危房进行维修改造的,按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15万元;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特殊困难家庭进行新建的,每户按40平方米建设,补助4万元。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新建的,每户按40平方米建设,补助3万元。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面,对未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需要进行房屋整修的,根据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8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对于无人居住的土房、砖包门面房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拆除完毕。在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保留农户宅基地的基础上,由政府给予拆除补偿,补偿标准由各镇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对于无人居住的砖房,拆除补偿标准可比照砖包门面房补偿不超过5000元标准提高,符合宅基地政策的按“一户一宅”的原则保留宅基地。各镇凡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一次性按100%给付;今年年底完成整治任务的只给付70%;2016年上半年完成整治任务的只给付50%;2016年上半年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予给付。
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实行区、镇、村一体化管理服务,由区人民医院、东胜医院、市广厦医院直管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四统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的机制运行。为6个卫生院配备6辆流动卫生车,开展辐射半径外零散住户的医疗服务;区财政每年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村卫生室投入不超过2万元,连续三年为每个卫生院投入5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设备改造提升和流动卫生车运行;每个村文化活动室每年补助1万元运行管理费,组织开展各类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20次;便民连锁超市经营的商品主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平时每周配送一次,节假日每日配送一次,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配送的每年给予物流补贴1500元。对便民连锁超市上门收集销售农户土特产的物流配送车辆给予一定的燃油补贴;涉农有执法职能部门机构职能要向镇村延伸,并派驻执法人员,在各镇成立农村综合执法站,执法人员由镇领导、部门业务指导,对各镇辖区进行综合监管。
      村庄整合方面,新建集中居住村庄,由政府在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进行总体规划,统一建设或改造60平方米的住房,附建凉房和附属设施,实现人畜分离。引导禁止开发区、沿线沿路零散住户和其他区域自愿搬迁的零散户搬迁至新建村庄。每搬迁一户政府一次性补贴5万元。新建村庄每户宅基地预留300平方米,搬迁村民要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设施,不保留旧宅基地;新建互助幸福院,引导65岁以上的农民及空巢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入住互助幸福院,互助幸福院由政府出资在镇区周边统一建设或改造。按照“集中居住,就近养老,分户生活”方式,每个互助幸福院按20至30户规划,每户建筑面积为20至40平方米(附建凉房、菜窖),院内配套建设小菜园等设施。互助幸福院为集体财产,产权归乡镇所有,入住幸福院的老人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子女无继承权。入住幸福院的65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200元生活费。入住幸福院后,保留原基本宅基地,并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设施。
加强后续管理,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付资金,每个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每年补贴5万元,具体补贴金额由镇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镇、村和农民共同筹措解决。30户以下的自然村工程后续管理资金由镇、村和农牧民自筹解决,确保“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到哪里,村庄后续管理跟进到哪里。